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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止名人做药品广告 处方药禁大众媒介宣传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08日

 核心提示:药监局新闻发言人称今年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和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他表示,处方药不允许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

中国网11月8日报道 2007年11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例行发布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以及国家药监局等五个部门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生产经营联合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

目前虚假、违法、违规广告有哪些类型?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颜江瑛说,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到的药品违法广告和信息分析,我国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许多广告未经批准进行宣传;第二,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处方药不允许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处方药只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确定的医学科学、药学科学期刊上进行发布。

第三,有些广告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发布。

第四,用名人、公众人物、患者证明药品疗效的宣传方式。

颜江瑛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有一个治理目标,就是要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和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从去年8月全国药品专项整治以及今年8月份国务院又部署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总局、卫生部以及相关部门,包括广电总局对广告治理都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本文来源:中国网 作者: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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